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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四七章画蛇添足

    云琅终究没有见司马相如,却通过隋越将张掖郡托付给了他。

    司马相如在自寻死路,云琅可以不理不睬,有时候他真的弄不明白,聪明人为什么总是喜欢在大人物之间寻找存在感,他就不担心自己弱小的身躯,被大象群给撕碎吗?

    这种感慨一闪而过,然后就被他忘记了。

    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做。

    北地的秋日将要到来了,而霍去病已经踏入荒漠三个月了,不论他统领的大军多么能征善战,在冬日到来之前,他们必须回到阳关修整。

    冬日里的北地不适合人类生活,即便是匈奴人,也不敢在这个季节里带着牛羊迁徙,只要在路上遇到一场暴雪,不用汉人出手,匈奴人也会被北地的冰雪杀死。

    所以,霍去病的职责就是在春日的时候踏进荒漠,四处寻找匈奴人的踪迹,然后消灭,制造大量的无人区,让远途迁徙的匈奴人得不到补给,最终将他们困死在北地。

    冬日的严寒对匈奴人来说是一道无法翻越的天堑,对汉人来说同样也是。

    云琅必须赶在霍去病回到阳关之前,准备好所有的过冬物资,迎接那一支精疲力竭的军队。

    骆驼身上的气味一如既往地不好闻,云琅用手帕过滤后的空气依旧让人无法忍受。

    所以,只要道路允许,云琅就会骑在马上,而不是骆驼背上。

    跟他同样坐立难安的人就是霍光。

    离开张掖之后,大军很快就进入了荒漠地带,初秋的荒漠气候诡异的能把人逼疯。

    太阳没有出来的时候寒气逼人,太阳刚刚露头大地就变得炎热起来,到了中午热的人恨不能将自己的皮肤撕扯下来好让肌肉快点散热。

    在这种地方,马车是无法通行的,好在云琅早就准备了非常多的骆驼,加上每一个军卒本身就要参与负重,这才勉强携带了一半的物资。

    加上之前李勇,李陵带去的物资,节省一点用,应该够五万人度过这个漫长的冬天了。

    只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行军速度极慢,大军在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出发,中午之前休憩,落日之后继续出发,直到看不清道路再宿营,一日行军三十里,几乎是大军的极限了。

    站在骆驼背上,云琅极目四望,只见大军从眼前延伸到了远处如同一条黑线。

    除过战马的嘶鸣声,听不见人声,这样艰苦的行军,每个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致。

    八千多人,加上将近十万匹牲畜组成的大队,气势是宏大的,这让云琅想起非洲大草原上长途迁徙的角马群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支迁徙队伍不像角马那样没有什么抵抗灾难的能力,他本身就是一群由食人猛兽组成的群落、这就注定了他是无敌的。

    大军所到之处,狼群奔逃,各色野兽不见踪影,只有贪婪的兀鹫在队伍的上空盘旋,希望能够捡到一两具尸体。

    总有牲畜会出事,折断腿的,突然发病的,年老体弱不堪重负的,这样的牲畜就会被抛弃,最终便宜了那些兀鹫。

    道路两边,也总是能够看到一些白骨,有些白骨是牲畜的,有些白骨则是属于人的。

    这些骸骨暴露在太阳下已经有些时间了,留存最久的白骨,被马蹄子轻轻一碰,就四散开来,再被后面的大队碾压过后,生命留存过的痕迹就彻底的被抹杀了。

    仁者爱人,义者讲义,两者相合,便成了仁义这个大命题。

    面对白骨讲仁义多少有些不合时宜。

    不过呢,仁义这东西他是古拙,质朴的,就像这大山,这大地一般,原本就存在于天地间。

    智慧这东西其实是跟仁义不搭界,因为‘智慧出,有大伪’仁义二字经过智慧解读之后,往往会出现偏差,失去了本源的意义。

    所以,太聪明的人一般都把握不好仁义的度。

    霍光终于受不了骆驼身上浓重的气味,仗着自己辈分小,挤到苏稚的爬犁上偷懒,还能混好多果子吃。

    戈壁上无遮无掩,炽热的太阳光从头顶掉下来的时候,人的胸腔似乎都在燃烧。

    这时候,就不能继续行军了,云琅一声令下,刚刚还拖得很长的队伍顿时就变粗,最终变成一滩。

    无数的遮阳棚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被支起来了,军卒们猛猛的喝一些凉开水,咬几口干粮,然后就抓紧时间摊开四肢睡觉。

    这样的生活谈不到苦,君王一声令下,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下去。

    既然无法摆脱,拒绝,就只好苦中作乐。

    隋越到底还是被云琅胖揍一顿,不是他打不过云琅,而是不敢反抗!

    打过之后,两人之间的怨隙就抹平了。

    被打的人毫发无伤,打人的人却手脚乌青发肿,只因为隋越挨打的功夫早就炉火纯青,每当云琅的拳脚落在他身上的时候,挨打的部位总是隋越身上最硬的地方,或者是肘子,或者是膝盖,最后一次重的,是隋越把脑门迎上去了,这一拳下去,云琅的右手就没了知觉……

    大汉的宦官就像大汉的文人,看似弱不禁风,手无缚鸡之力,其实呢,全是土匪!

    弱不禁风,手无缚鸡之力只是这些人应对社会的手段,就司马迁这种人,都能开大黄弓,而且是连开八次大气不喘!

    隋越只要看到云琅动弹不得的右手,就会露出神秘的微笑,也喜欢叉开腿坐在云琅对面,豪气干云的吃喝。

    云琅没有发明适合男人穿的内裤之前,大汉人就不穿内裤,即便是有裤子,也只是那种跟套袖一样的讨腿,且不论男女,那时候,所有的礼仪都是夹着腿的,跪坐在地上,没人敢这样叉开双腿坐在地上的,那样会暴露出不该暴露的位置。

    云琅鄙夷的看了隋越一眼,别的男人暴露出内裤的时候,总是有一团隆起,这家伙那个部位平平的毫无美感。

    “君侯居然能忍得住火气没有弄死司马相如,其实啊,只要您等司马相如写完陛下要的辞赋之后,再找个由头弄死他,某家就当没看见。”

    隋越吃的是豆腐皮卷牛肉,中间抹了辣根酱,吃一口就要抽抽鼻子,看着很爽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我们无冤无仇,杀他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他骗了华阳夫人,您如何能忍?”

    云琅笑道:“夏虫不可语冰,我与你谈论男女情事,岂不是与前者有相似之处?”

    这种话如果是别人说出来,隋越定会勃然大怒,出自云琅之口,隋越只觉得有趣,并没有觉得受到了羞辱。

    这样的话云琅常说,就像在说一个事实,而非刻意羞辱他。

    第一次听心中可能还有些不愉快,次数多了,也就慢慢习惯了。

    至少,他知道,云琅绝对不会拿他们的缺陷来羞辱人,因为,云琅最尊敬的师长也是阉人。

    只要天下阉人用这个理由去还击云琅,这家伙反而是最受伤的。

    听云琅再次说起这事,隋越吃吃笑道:“某家见过的美人儿成千上万,宫中女子各个美艳如花,为了博取陛下一笑智计百出,某家如何不能说?”

    自从来到云琅军中,隋越总有一种占了便宜的感觉,陛下屡屡在云琅手上吃哑巴亏,如今,自己终于让云琅也品尝到了这种感觉,如何能不得意?

    云琅闷哼一声,向一边爬了两步,准备躺下来睡一会,跟隋越说的话越多,他就越是得意。

    “皇后那里的白玉份额多的不像话,这事你是不是应该跟我说一下啊,要不然太子殿下问起来,我不好帮你遮掩!”

    云琅叹口气道:“你就饶了我吧,我是陛下的臣子,自然只能效忠陛下。

    以前的时候,太子还只是皇长子的时候,大家都是陛下的臣子,我当然会给他留一份。

    现在,太子殿下也成了君,我这时候自然要有取舍,给皇后的那一份里就有太子的份额,你难道就不明白?”

    隋越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递给云琅道:“看看吧,你的好心被人家曲解了。”

    云琅叹了口气,瞅瞅这封熟悉的信函,无奈的摇摇头,看样子司马相如的第二队信使,也遭了毒手。

    要是再来一位多事的人,反倒会便宜了司马相如。